第二届理事会以来,各地方医师协会、各二级机构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坚持为医师服务的宗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按照中国医师协会优秀团体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经中国医师协会评委会评选确定,
授予:北京医师协会、山东省医师协会、浙江省医师协会、广东省医师协会、 广西医师协会、云南省医师协会、哈尔滨市医师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优秀团体”称号。
授予:心内科医师分会、眼科医师分会、皮肤科医师分会、外科医师分会、妇产科医师分会、医师健康管理与医师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中国医师协会优秀团体”称号。
在中国医师协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予以表彰。
二0一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