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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书臻同志在山东省《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培训班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1-04-14 阅读量:187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尊敬的吴永佩主任、各位专家、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

  今天,省卫生厅委托山东省医师协会在这里举办全省《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培训班。首先,我代表省卫生厅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向参加培训会议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在百忙之中专程前来指导工作的吴永佩教授和各位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并于2010年3月4日印发执行。处方点评是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全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为做好本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我省的处方管理水平,借此机会,我就下一步全省处方点评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充分认识处方点评管理的重要意义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处方管理工作。为抓好《处方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提高我省的处方质量,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早在2007年,我厅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的通知》(鲁卫医发〔2007〕4号),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办法》规定,加强对医师处方的监督管理,建立严格的处方点评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定期登记、通报不合理处方,及时干预不合理用药。并把这些制度落实列入大型医院巡查、医院质量万里行活动以及医院评价的重点考核项目,为探索解决当前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处方质量,2007年我厅确定了49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3所专科医院做为试点单位,做为全省临床药师制试点,重点指导临床上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工作。今年按照卫生部等4部门的通知要求,省卫生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畜牧兽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全省卫生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开展抗菌药物生产、经营,兽药经营使用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多年来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近年来,我省全省处方质量总体情况明显好转。

  处方点评管理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是医政和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院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普遍开展了处方点评工作,点评的结果被纳入单位绩效管理和医师考核当中。在当前医改工作全面推进,民生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形势下,如何确保处方质量,维护广大群众的用药权益,成为摆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一张处方承载的内容很多,既体现了医疗水平,用药合理化程度,也体现了医药费用。做好处方点评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也是从根本上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临床用药行为是否规范,药物处方是否合理,是否安全有效,是衡量一所医院、一名医师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体现。处方点评管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仍是我省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需要进一步加强。做好处方点评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近几年来,药物的不合理应用以及药物不良反应所引起的药害事件已发生多起。这些药害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使得临床合理用药不再局限于一个医学问题,而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医患关系比较紧张的时期,如果医疗机构发生因不合理用药造成的群体性药害事件,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落实医改措施,改善群众就医感受,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提高对处方点评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加强人员培训,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药物临床使用中的指导作用,全面提高全省处方质量,切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轻群众医药负担。

  二、建立和完善处方点评制度,确保临床合理安全用药

  为进一步加强处方点评管理,提高我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水平,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级医院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经常性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

  二是严格点评处方量。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三级以上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 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点评。

  三是积极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处方点评管理水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处方点评的知识培训,通过外请专家授课、派送人员进修、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处方点评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主要包括《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知识,兼顾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部和我厅有关政策、文件。通过培训,使广大医务人员都能充分认识处方点评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处方质量。我厅也将支持协会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等各种方式,为广大医务人员提供向国内外先进地区、先进医院、学术名家学习的机会,促进我省处方质量的整体提升。今天培训班上,我们邀请到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吴永佩教授等省内外知名专家为大家就处方点评管理知识进行讲座,希望大家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加强交流,力争学有所获。

  四是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1)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 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 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 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医院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的医院应当责令改正。

  (4)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应当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l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 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5)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6)医院因不合理用药对患者造成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同志们,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尽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权益,需要今天在座的各位专家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共同研究探索处方点评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尽快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确保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保障全省人民群众健康,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预祝各位在培训期间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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