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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医疗机构脐带血采集人员培训班”在威海、烟台举行

发布时间:2009-10-29 阅读量:112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下发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医发[2002]80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脐带血临床采集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的通知》(鲁卫医[2009]55号)文件精神,实行全省医疗机构脐带血采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障脐带血采集质量和母婴安全,我会受省卫生厅医政处委托于2009年8月28日在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举办了"全省脐带血临床采集培训班".各市卫生局医政处(科)负责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长或医务部(处、科长),产科主任、护士长等18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卫生厅医政处正处级调研员安淑敏同志到会并讲话,安处长在讲话中重点提出了"严格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准入条件","规范对脐带血供者评估、筛查和采集"和"严查非法采集供应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的行为" 三项要求。培训班上邀请省部属医疗机构脐带血干细胞临床应用专家和省脐血库负责技术、质量管理方面的专家针对"关于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知识与现代医学发展前景和临床应用"、 《血站管理办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关于加强全省脐带血临床采集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的通知》、《山东省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脐带血采集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脐带血采集、使用和管理进行了培训。培训结束后,全体学员进行了书面答卷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颁发由山东省卫生厅医政处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脐带血采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受山东省卫生厅委托,我会自2009年9月起对全省医疗机构脐带血采集人员(医师、护士或助产士)以市为单位进行培训。首期培训于2009年9月26、27日分别在威海、烟台两市举行,对370余名医护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干知识培训。各市卫生局对此次培训都非常重视,分管局长和医政科负责人参与组织协调培训工作。

  通过培训,提高了脐带血采集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质量意识,丰富了相关专业知识,从而保证了这方面的医疗安全。其他市地的培训工作正在筹备中。

  山东省医师协会供稿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日

山东省医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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