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0-09-21 阅读量:1181

一、我省医师定期考核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这次会议报名情况,委属(管)和市级定考管理人员有了较大范围的调整,为了让大家正确把控定考相关政策、流程运作、加强管理,最终实现定考的目标任务。通过定期考核,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下面,我将我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简要向大家汇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相关规定,前卫生部于2007年5月1日决定开展实施两年一次的医师考核工作,同年7月,制定印发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原 省卫生厅依据《办法》制订印发了《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卫医字〔2007〕39号),要求各市各单位要做好定期考核工作。  部分市地和医疗机构按照《办法》和《细则》,开展了第一周期(2007-200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对推动和规范医师医疗行为,起到一定作用。但是从整体来看,大部分地市和医疗机构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认识没有到位,工作开展极不平衡,从组织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流于形式。为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医师准入后监管和退出机制,针对第一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充分,组织机构不健全,考核方法不统一、考核程序不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尚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等问题。2010年12月28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前省卫计委依据办法,印发了《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鲁卫医字〔2011〕36号),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对定考工作的认识,并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度上更加严格,程序上更加规范。成立了省考核管理委员会,考核管理办公室设在我会,承担具体考核任务,全省17市按照规定均成立了以上考核组织。在省卫生厅和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的领导和帮助指导下,我办利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以局域网的电子化模式开展第二周期(2011-2012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圆满完成本年度考核工作任务。在首次全国定考工作会议上,我省进行先进经验介绍并要求在全国推广。2015年,我国实行互联网+的大数据推广应用,我办与济南大学GIS中心共同研发了“山东省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在线学习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率先在全国实现了互联网+医师定期考核模式。在济南市现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广,并一举了第三周期(2013-2014年度)考核任务,又创造了全国第一第四周期(2015-2016)年度定考工作中,我办按照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注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实现了定考与医师电子化注册有效对接。第五周期(2017-2018年度)考核,实现了全省医师大数据管理。四个周期迈出了四大步,实现了定考在全国的领先水平。历次得到国家卫健委和中国医师协会的一致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山东经验和考核模式。(2017-2018年度)定考工作有序开展,截止2019年3月,定考办全面完成第五周期(2017-2018年度)任务,参加考核总人数达到269719人,其中执行简易程序人员151152人,一般程序人员118564人。考核总合格率达到99.98% 。

在不断总结和创新的基础上,我省医师定期考核逐步实现了移动化、智能化,实现与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互联互通的大数据模式,实现了卫生主管部门逐步对医师大数据的全面监控,医疗机构实现了对医师有效管理,医师通过定考学习培训,专业和人文综合素质能力有了显著地提高。对定期考核的认识逐步转变,由开始时的要我考变成了我要考。

    二、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

    针对定考前期工作尤其是最近两个考核周期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省定考办进行了梳理,共性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相关政策问题

    1、执业地点变更到省外,需要提前考核的问题。在定期考核周期中,往往会遇到医师调动工作。如果迁入省份定期考核未开展,医师可申请参加迁入省份考核;如果迁入省已开展了医师定期考核,应回到原来的工作单位参加我省的医师定期考核。

2.在考核周期内因出国留学、重病等,个人提出不能参加考核。本周期统一规定;通过云平台、智能化完全可以进行考试考核。不参加者,以不合格论处。

3.医师定期考核合格标贴丢失后,按规定不能补发。为了不影响医师执业,当地定考办可核实其考核结果,有记录且考核合格者,可为其开具证明。

4.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视为本年度不合格。原因一是执业机构漏报,二是个人没有获得信息或不重视。上个周期考核结束后,为了给漏考医师一次考试的机会,协会将其列入不合格范畴,允许进行补考。本周期一定杜绝此类现象,否则,以规处理。

5.军转干部的执业年限计算,凭有效凭证可以累计计算(济南军区善后办保障局出具:军转干部累计计算执业年限流程),以此作为依据。

6.关于替考问题的处理:对一般程序考试人员,系统适时进行人脸识别检测,确认后替考和被替考者均视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

(二)考核对象

本周期考核对象:2018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执业和助理医师资格,在我省医疗、预防、保健、采供血机构工作的医师(含返聘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资料审核

报名程序:个人申报--执业机构审核并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考核机构复核--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一定填写评定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四)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认定

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可认定为简易程序(良好行为记录:请严格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请严格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七规定)。

3、依据国家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师定期考核相关工作的建议》要求,考核周期内,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医师,可作为良好行为记录,走简易程序。由所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逐级交予市定考办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委属(管)单位上报省定考办。


    4、一般程序免业务水平测试的条件:医师在考核周期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

以上程序省定考办要求出具原始材料,市级及以下人员(含驻地委属管单位)的材料逐级报市定考办;驻济委属(管)考核机构报省定考办审查备案。

协会要进行抽查。

    (五)考核内容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试三项,任何一项不合格,视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六)时间节点

1、  9月4日,省定考办开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入录后的医师可开通网上学习和模拟考试。

2、10月5日前,执业机构完成对本周期应考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提交至考核机构;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后报辖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并公布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试的医师名单。委属(管)单位同样完成本单位应考医师的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后,报省定考办进行审核,并公布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试的医师名单。  

3、10月6日-11月15日,组织对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进行网上考试。

4、11月15日-20日,省定考办与市级定考办共同核实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省定考办向国家定考办上报考核数据资料,申领合格标贴。

5、11月25日至12月18日,省定考办继续开通网上学习和模拟考试系统,各市、各单位可组织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培训学习。

6、12月19日8:00-20日24:00,省定考办统一组织对首次业务水平测试不合格人员补考。

7、12月25日,省市两级定考办共同核实补考合格人员名单,向国家定考办申领合格标贴。

本周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

   三、 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一)加强医学人文教育

    总结前几期考核,结合这次抗击疫情工作,医学人文在医师职业中尤为重要。此次考核,省定考办决定加大人文医学教育培训力度,增加人文试题比例。对2015年录制的人文医学培训内容全部进行了更新,重组授课专家,重点围绕新冠期间人文关怀、解析新出台的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民法典、如何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等内容。医师定期考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考核促进学习,提升诊疗能力做好人类健康的守护神。在此要求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一定要参加医学人文培训业务知识学习。一会,陆教授将围绕网上学习的要求还要给大家讲解。业务水平测试方面,应大家的要求对临床系列试题做了更改,分成了内、外、妇、儿、五官五个部分内容,基本实现了按照专业进行考试。陆教授也要为大家进行具体讲解。

    (二)各市尽快成立医师协会

    为了使考核工作形成常态化,要求没有成立医师协会的,抓紧成立医师协会,将该项工作交由协会。

    我的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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