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21 阅读量:290
国卫办医函〔2014〕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21号)有关要求,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我委制定了《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考核指标体系》(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中下载),适用于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县级市)的县医院,考核对口支援城市的区级医院时可以参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王斐、焦雅辉
联系电话:010-68791889、68791888
电子邮箱:bmaylzyc@163.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10月20日
山东省医师协会总机:0531-82628023 0531-82628019
邮编:25000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义路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