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3 阅读量:577
鲁卫医字〔2015〕21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属(管)医疗机构:
按照《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14〕48号,以下简称《方案》),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了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500家县级医院,我省章丘市人民医院等35家医院(详见附件1)入选。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口支援医院和县级医院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和《第一阶段提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要求》,找准差距和薄弱环节,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2015年10月底前,35家县级医院至少完成50%的重点工作内容,医疗服务能力达到50%的目标要求。2017年10月底前,35家县级医院完成全部重点工作内容,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达到要求。其他县级医院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能力提升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2015年3月底前)。
省卫生计生委与35家县级医院所在县(市)政府、对口支援医院、县级医院签订四方责任书(附件2),确定年度和3年目标,明确各方责任、权利、措施。对口支援双方医院、职能部门、临床科室间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四方责任书经各县(市)、各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后,由各市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责任书(一式四份)统一报送至我委,我委签章后反馈各市。
各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关系原则上按照原省卫生厅《关于调整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关系的通知》(鲁卫医发〔2013〕3号)要求执行。确需调整或新建对口支援关系的,要及时签订三方协议并报我委医政医管处备案。县级医院有多家城市医院对口支援的,与承担主要对口支援任务的支援医院签订四方责任书。
(二)组织实施(2015年4月-2017年10月)。
1.省卫生计生委对全省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召开工作会议及组织培训,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2.各市、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县级医院工作进行督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3.支援医院严格按照签署的对口支援协议和四方责任书,通过"派下去"、"请上来"、"团队带团队"等多种帮扶方式,分阶段、有步骤的推进对口支援工作。
4.县级医院主动按照《方案》要求,努力创造条件落实重点工作内容,全面提升综合能力。
(三)考核评估。
各市卫生计生委按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要求和工作目标,组织对辖区内第一阶段县级医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每家县级医院分别撰写,内容应包括工作措施、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效果和困难问题等),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我委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通报。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12月底前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2017年12月底前进行总结评估。
三、工作要求
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对于进一步深化医改,提供公平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要紧密联系实际,与深化医改等工作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形成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第二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积累经验。要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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