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3 阅读量:495
鲁人社字〔2015〕370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农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人选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276号)要求,前期,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内教育、农业、文化和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了挂职研修人选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推荐工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共确定殷元华等160人为2015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人选,同时确定了其研修单位和指导教师(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本年度挂职研修时间为2015年9月上旬-2016年8月底,研修人选应于2015年9月7日前到研修单位报到。
二、经费补助
1.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组发〔2014〕55号)的有关规定,省财政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拨付培养经费,主要用于研修人选食宿补贴和指导教师相关补助,其中食宿补贴每人2万元,科研补助每人5000元,指导教师补助每人5000元。培养经费将直接拨付至人选研修单位,人选到岗工作后,由本人从研修单位领取。指导教师补助由研修单位发放给指导教师。
2.基层人才挂职研修是提高人选原工作单位科研水平的重要举措,原工作单位应在经费补助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挂职研修期间,研修人员原则上每月往返不超过两次,累计在途时间不超过4天,往返交通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报实销。因工作需要往返超过两次的,需经研修单位、派出单位事前批准。
三、研修期间管理
1.挂职研修方式为全脱产,研修人选应于2015年9月4日前完成与原单位的工作交接,研修期间原单位不再安排其他工作。同时,研修人选组织关系转入研修单位,原单位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不受影响。
2.研修期间,省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研修人选的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委托研修单位具体负责。研修单位和指导教师应按照注重质量、确保实效的原则,根据研修人选实际情况制定培养方案,确保培养效果,切实帮助基层培养一支骨干人才队伍。研修期满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省直主管部门、派出单位对人选进行考核,研修期间政治工作表现、研修成果和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3.研修人选应严格遵守研修单位的有关规则制度,尊重指导教师,认真完成学习研修任务。对不服从研修单位管理、学习态度消极的,研修单位可报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取消其研修资格,收回培养经费,并通报派出单位。
附件:4.2015年度卫生系统基层人才挂职研修对接安排汇总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医师协会总机:0531-82628023 0531-82628019
邮编: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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