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10 阅读量:212
鲁卫医发〔2013〕4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就近享受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经研究,我厅确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千名专家援基层,万名主治进乡村(社区)"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医政与医管处。
联 系 人:李传播
联系电话:0531-67876335
山东省卫生厅
2013年4月20日
"千名专家援基层 万名主治进乡村(社区)"活动方案
为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让群众就近享受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卫生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着省市帮县、市县帮乡、乡村一体的总体思路,从2013年5月开始,利用三年时间,从三级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选派1000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到县级医院,从二级医院选派10000名高年资主治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医院管理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为基层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实现群众"看病家门口,诊疗有良医"。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支援关系。派出医师的单位为二级以上医院,接收单位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按照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二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原则确定帮扶关系。三级医院医师原则上下派到各自的对口支援医院,二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关系由各市确定。各单位要将本次活动与对口支援长期任务相结合,有条件的可以扩大活动范围。
(二)选派优秀医师。三级医院针对受援医院的实际和当地群众的需求,优先选择县外转诊率较高的临床专业进行支援,每年至少选派3名相应专业的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6名高年资主治医师,向每家受援县级医院派驻人数不少于3人。二级医院针对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特点选派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支援工作,每年至少选派9名。各派出医院可以从本单位确定的承担对口支援长期任务的医师中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另行确定人选,并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医师派驻任务,今年的派出任务于5月底前完成。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在接收医院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主治医师每年在接收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工作时间计入支农时间。参加活动的医师应按要求填写《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派驻医师工作表》。
(三)规范支援内容与形式。派驻人员既可以到接收医院短期挂职副院长、科主任,也可以采取坐诊、培训、带教、示教、巡诊、入户等方式,帮助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提倡以"团队对团队"的导师制方式培养学科骨干,建立上级医院管理人员和骨干医师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兼职和支援、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定期到上级医院挂职、进修、培训的管理机制,突出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专业建设,切实提高接收医院常见病、多发病、急病、大病的诊治能力。各市可学习济宁市"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的形式,组建医疗团队,提供长期带教、诊疗任务。同时,通过开展活动,探索实现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医疗模式,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下沉的长效机制。
(四)及时报送信息。活动开展情况通过使用卫生部及我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系统设在山东省医师协会网站http://www.sdmda.org.cn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专栏"),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信息填报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录入信息,信息系统中填报的资料、数据将作为活动考核的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千名专家援基层,万名主治进乡村(社区)"活动是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满足基层群众就医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并将该项活动纳入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指标。
(二)注重效果。受援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与派出医院协商确定详细的帮扶目标,制定详细的中长期目标,提升接收单位的业务技术、学科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尤其是新农合大病保障20种大病诊治能力建设,实现2015年90%的病人看病就医不出县域的工作目标。
(三)落实经费。各地要借鉴济宁市的经验,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经费支持,用于派驻医师的生活补助、食宿、交通补贴、诊疗设备等。派驻医师开展健康教育、慢病防治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可在"公共卫生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加强考核。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对口支援项目医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12〕7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医师岗位聘用、职称晋升、提拔进修等相结合。其中,符合派驻条件且纳入派驻计划的三级医院副高级职称医师,按要求完成任务且考核合格的(鉴定表见附件),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推荐,岗位聘用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对本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派出和接收单位以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1次集中考核。我厅负责派驻医师信息统计、分析以及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抓好宣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支援基层的积极性,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群众了解活动的基本内容等有关信息,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良好效果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予以宣传,并向我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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