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20 阅读量:119
鲁卫医函[2012]71号
为掌握我省卫生支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各地卫生支农工作,推广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请各市各单位报送卫生支农工作进展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医院对口支援
各市卫生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三级医院填写《2012年度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统计表1》(附件1),其他对口支援情况填写附件2,汇总后报送;省(部)属医疗机构填写后直接报送。
二、省际东西部对口支援
参与东西部地区医院省际对口支援工作的千佛山医院、省中医、省肿瘤医院、省疾控中心、省血液中心、省监督所报送《东西部地区医院省际对口支援统计表》(附件3)。
以上材料连同各市各单位2012年度卫生支农工作总结及2013年度工作方案于2012年12月24日前报送山东省医师协会。
联 系 人:潘 虎 孙少君
联系电话:0531-82628019
电子邮箱:sdwszn@126.com
附件:
2.2012年度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统计表2(三级以下医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山东省医师协会总机:0531-82628023 0531-82628019
邮编:25000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义路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