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18 阅读量:154
鲁卫医函[2012]73号
为加强"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对口支援项目医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12〕7号)要求,我厅决定启用山东省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支援任务的医院与受援单位(除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在卫生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系统中报送,其他对口支援情况均在我省系统中报送)。
二、报送内容
支、受援单位基本信息、对口支援关系、工作方案和总结、支援医务人员派出情况、到岗情况、日常考勤、工作情况等。
三、报送方式
网络直报。
四、有关工作要求
㈠山东省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于2013年1月1日启用,各有关单位登录山东省医师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sdmda.org.cn/)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专栏,按照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填报有关资料和数据。填报的资料、数据将与卫生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一同作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㈡请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为辖区内的支、受援单位建立账户及双方的对口支援关联,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支、受援单位完成录入工作。
㈢各单位用户名由我厅统一确定(附件1,初始密码请于医师协会联系索取),请及时修改并牢记密码。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山东省医师协会。
医政与医管处联系人:李传播 电话:0531-67876335;
省医师协会联系人:潘 虎,孙少君 电话:0531-82628019
电子邮箱:sdwszn@126.com,传真:0531-82628023.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山东省医师协会总机:0531-82628023 0531-82628019
邮编:25000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义路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