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4-06 阅读量:144
鲁卫办字〔2010〕44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
"卫生强基工程"实施一年多以来,各市各单位积极行动,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全面掌握"卫生强基工程"工作进展,科学总结经验,发掘先进典型,推动"卫生强基工程"持续健康深入开展,请各市各单位按要求报送"卫生强基工程"阶段性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㈠工作开展情况;
㈡取得的成效及反响;
㈢发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㈣存在的主要问题;
㈤有关"卫生强基工程"长效机制的建议;
㈥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报送要求
㈠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数据准确(数据截止到2010年5月底)。同时要认真填报《省部(属)医疗机构"卫生强基工程"定点帮扶情况统计表》、《各市"卫生强基工程"定点帮扶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㈡工作总结要经主管领导认真审定,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18日前报厅"卫生强基工程"办公室。工作总结电子版同时发至sdwsqj@126.com。
联系人:冀春亮、胡 军
联系电话:0531-67876295
山东省医师协会总机:0531-82628023 0531-82628019
邮编:25000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义路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