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4-06 阅读量:146
鲁卫医函〔2009〕38号
有关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卫生强基工程"的意见》和省委宣传部等18部门《关于转发中宣部等14部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实施"卫生强基工程",经研究,我厅确定于近期在菏泽市举行山东省"卫生强基工程"省部属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县级医院暨卫生下乡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㈠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代表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并举行授牌仪式。
㈡开展义诊活动、无偿献血、专题讲座和健康教育等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09年5月15日上午10:30开始。
三、活动地点
菏泽市大剧院广场(详细地址附后)。
四、参加单位和参加人员
厅领导,厅办公室、人事处、规财处、法监处、农村卫生处、妇社处、医政处、中医局、科教处、政工处、纪检组、医务工会负责人;对口支援菏泽的省(部)属医院(包括山大齐鲁医院)和受援医院(包括桓台县人民医院)院长、医务处或办公室主任(名单见附件1);邀请卫生部、省委宣传部有关领导及部分媒体代表参加。
五、其他
㈠活动中涉及交通、住宿费用由参加活动的各单位自己承担,就餐、会务费用由我厅负责。
㈡请各单位参会人员于5月15日10:00前到菏泽市大剧院广场报到处报到。
㈢请有关市卫生局及时通知辖区内有关受援医院按时参会,并以市为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于5月13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厅医政处,需5月14日提前菏泽住宿的,请在回执中注明。参会省(部)属医疗机构回执可直接报我厅。
医政处联系人:李国永,谭成森;
联系电话:0531-67876297,67876150;
电子信箱:sdyz6155@163.com;
菏泽市卫生局联系人:李世新;
联系电话:0530-6689933.
附件:
2、山东省"卫生强基工程"省部属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暨卫生下乡启动仪式参会回执
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
山东省医师协会总机:0531-82628023 0531-82628019
邮编: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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