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7 阅读量:164
鲁卫医字〔2014〕12号
各市卫生局,委直各单位,高等院校附院,省医科院及其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级医院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和原省卫生厅《山东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今年我委将继续在全省组织实施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人员以县(市、区)级医院(包括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主治医师或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的注册执业医师为主,专业以内镜诊疗(消化内科、呼吸内科、普外科、泌尿外科、妇科)、重症医学科、肿瘤科、精神科、病理科等科室为主。
二、培训人数
今年,全省培训骨干医师不少于260名,每个县(市)安排3人,具体培训任务底数详见附件1.鼓励有条件的市适当增加培训人数。
三、培训安排
培训医院以县级医院的对口支援医院为主,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前往其他三级医院培训。培训方式采取"导师制",由培训医院确定对应的二级专科并指定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承担 "一对一"临床技能培训任务。培训时间为1年。
四、培训内容
重点培训骨干医师基础知识与临床相结合的应用能力,以临床常见病、多发病、适宜技术、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了解现代医学知识、相关临床专科知识的新进展为辅助内容,着力提升骨干医师的综合知识和临床技术水平。同时,适当学习县级医院专科建设和管理基本知识,确保培训学员学成归来后能有效提高所在县级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按照我省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动与培训医院协商,共同制定医师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委属、委管医院要发挥好龙头带头作用,积极参与骨干医师培训工作,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推广适宜技术、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各市要按要求录入"卫生部县级医院骨干医师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填写《2014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人员信息表》(附件2),于3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医师协会备案。网址:http://www.sdmda.org.cn/weishengzhinong/index.html(用户名和密码单独通知,请勿修改密码)。我委委托省医师协会对各地骨干医师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2013年度参训医师进行考评,包括培训情况、骨干医师水平能力提高情况、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对医院重点科室建设的贡献情况、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情况等,并填报《山东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考评表》(附件3),于2015年3月15日前一式三份报送省医师协会审核,我委将依据考评情况统一公布考评结果。
联系人:
省卫生计生委:孙玉玲,于晓刚 0531-67876297
省医师协会:孙宗花 0531-82626154
电子邮箱:sdwszn@126.com
附件:1.2014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任务分配表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2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省医师协会。
山东省医师协会总机:0531-82628023 0531-82628019
邮编:25000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义路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