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11 阅读量:516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日常管理,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决定正式启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报送主体为项目医院,包括承担支援任务的三级医院与受援县级医院
二、报送内容支援医院:
支援医务人员派出信息、年度工作报表、援助协议书以及工作联系人信息等。
受援医院:支援医务人员到岗报到情况、日常考勤、月评、医院年度工作报表以及工作联系人信息等。
三、报送方式
各有关单位登陆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网站(www.niha.org.cn)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系统专栏(首页左侧)进行网络直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医院使用我厅创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见附件)。
(二)各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各支援医院、受援医院完整、准确地填报有关资料和数据;各省(部)署医院自行录入支援医院有关内容。我厅将不定期登陆管理账号进行监督、检查。
(三)支援医务人员到岗报到、月评等内容的填写具有时效性,请各受援医院及时填写。
(四)我厅将同步在省厅医管处网页及本系统首页"省厅通知"中发布有关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的通知与文件电子稿。
(五)目前系统可正常报送2012年信息及补录2011年信息。对口支援关系如有调整,请及时与山东省医师协会联系。
(六)使用系统时遇到技术性问题,请查阅系统首页右侧的《系统使用说明书》或向山东省医师协会咨询,尚未创建账户的项目医院请及时与协会联系。
山东省卫生厅联系人:李传播 0531-67876335
山东省医师协会联系人:孙少君 潘虎
联系电话:0531- 67876310 82628019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山东省医师协会总机:0531-82628023 0531-82628019
邮编:25000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义路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