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11 阅读量:234
鲁卫医函〔2011〕66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卫生部已于2011年10月启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各医疗机构需将有关信息报送我处,我处将为支受援医疗机构建立账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
2011年承担支援任务的三级医院及受援的县级医院。
二、填报内容
承担支援任务的三级医院填写《2011年度承担支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表》(附件1)及《2011年度对口支援关系一览表》(附件2),受援的县级医院填写《2011年度受援单位信息表》(附件3)。
三、填报要求
各医疗机构需认真及时填写有关信息,保证信息完整,否则将导致账户建立失败。账户创立后,我处将为各支受援医院发放用户名及密码,随后进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各市卫生局将辖区内支受援机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部)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各市各单位请于2011年10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信息报送山东省医师协会。
医政与医管处联系人:李传播
联系电话: 0531-67876335
山东省医师协会联系人:潘虎 孙少君
联系电话:0531-82628019 67876310
电子邮箱: sdmda@163.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健康路5号 信息部
邮 编:250014
附件: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山东省医师协会总机:0531-82628023 0531-82628019
邮编:25000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义路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