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3 阅读量:12
医师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加强师队伍建设 ,是保障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因素。按照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我省在医师数量、整体素质水平与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强化人才资源、加快实施人才强队建设战略,改革人才培养和使用体制、机制,优先培育高素质卫生人才是当前发展卫生事业和加强医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一、成立条件:为保持培训基地长期性和连贯性,基地设在我会三级以上(含三级)专科医师分会,且有明确的挂靠单位。
(一)基本条件:
1、分会具有能够满足培训要求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师资构成比例合理。
2、指导医师应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临床工作能力和教学工作能力。
3、挂靠单位医疗条件(包括总床位数、年收治病人数、年门诊量和急诊量、配备的专业治疗设备等)能够达到各普通专科和亚专科培训基地标准细则要求。科室业务范围全面,收治的疾病种类基本覆盖本学科常见疾病种类,开展的诊疗活动能够满足培训需求。
(二)教学条件:
1、具有相应诊疗条件和设施。
2、有基本的教学设备和合格的教学与示范教室。
3、具有满足专科医师接受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有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
二、组织管理:
(一)在协会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培训基地有明确的基地主任,基地主任由所属专科医师分会现任主任委员担任,全面负责培训工作。配备专、兼职的培训管理人员(可由分会秘书担任),分工职责明确。主任委员任期届满后,新当选主任委员自然成为新一届基地主任。
(二)建立完善的培训基地管理(包括人事管理、考试考核、结业证书管理)等制度。
(三)支撑条件:
1、能提供培训基地所需基本经费。
2、为学员提供基本的学习生活条件。
三、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具备成立条件的专科医师分会按规定向协会递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协会收到申请资料后,组织评审专家按规定进行评审,并于接到申请后的30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结论及评审结果。
(三)为了建立高标准的培训基地,协会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成立的培训基地进行资格评定、验收和年度考评。已经批准成立的培训基地,在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协会严把评审质量关,做到从严审批,做到成熟一个批准一个。
四、工作考评:
(一)自评:批准成立后的培训基地每年进行一次自评,完成自评报告,填写《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申报表》,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向协会提出认定申请。
(二)实地评审: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培训基地进行实地评审,核定培训规模,并将评审通过的基地名单和培训规模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实地评审工作应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并在一月内反馈考评结果。
五、附则:
申请成立后的培训基地一年内不开展工作,协会提出批评;没有完成培训任务造成学员投诉或发生违规违纪行为者,经查实严肃处理相关撤消其培训基地资格;触犯刑律者,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按照该《管理办法》,我会已成立了血管外科、ICU、泌尿外科和睡眠等培训基地。山东省医师协会总机:0531-82628023 0531-82628019
邮编:25000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义路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