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10 阅读量:86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开拓进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事实求是的科学态度。
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的在职执业医师及管理工作者。
3、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主任医师职称,为本单位本专业学术带头人,在国内或省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
4、曾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近3年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2篇以上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
5、能联系和团结广大医疗、科技工作者,热心社会及学会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开拓创造精神。
中西医结合分会筹备委员会
200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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