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8 阅读量:11
鲁医协函字〔2016〕21号
各市医师协会(筹委会),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2016年全省医政医管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我会联合山东省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在先期举办四期全省康复医师考核认证培训班的基础上,决定于2016年下半年分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师进行培训。培训重点:康复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方式:组织省部属医疗机构康复医学专家,进行理论知识授课和实践技能现场指导。
报名条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及康复民营医院)工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及康复服务的有关医生。
培训结束后,由省医师协会和省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人员上岗依据。
现进行预约报名,首期报名人数拟限定学员200名,先报先学,报满为止。
请各市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于2016年 8 月 10 日前,以电话、传真、E-mail等提交回执。正式培训通知将另行印发。
联系人:冯启艳
电话/传真:0531-82628023
邮 箱:sdmda@163.com
地 址:济南市健康路5号
邮 编:250014
附件: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师培训报名回执表
山东省医师协会 山东省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2016 年 7月20日 2016 年 7月20日
附件
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师培训报名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