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保障医患合法权益 《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地方立法论证会议暨山东省医师协会法律与伦理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08 阅读量:11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保障医患合法权益

《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地方立法论证会议暨山东省医师协会法律与伦理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济南召开

 

2020年12月9日-10日,山东省医师协会法律与伦理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地方立法论证会议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医务处、法规处及医学伦理、法律专家学者,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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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9日晚,举行了法律与伦理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各项议程,首届工作委员会候选人247名委员候选人参加。会议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良贞主持下,首先召开了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预备会议。工作委员会第一发起人、山东省生命伦理研究院院长、山东大学教授陈晓阳首先就首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经过以及会议的筹备情况进行了汇报。在宋良贞秘书长主持下,民主选举产生了首届山东省医师协会法律与伦理工作委员会。陈晓阳教授当选为首届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文等17人当选为副主任委员。委员会另设常务委员69名,委员247名,秘书3名。

成立大会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医师协会会长孙洪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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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良贞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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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军会长讲话

孙洪军会长在讲话中介绍了协会成立17年来,始终坚持政治建会和民主办会和开展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成立本工作委员会的背景和重大意义。他说,省卫生健康委将《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立法工作交给协会,是对我会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检验。孙会长结合这次地方立法,对工作委员会提了以下五点要求:

一、通过立法能将2018年10月1日生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中规定较为原则的部分进行细化落实、增加可操作性;

二、将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需要立法调整的问题一并通过地方条例进行解决;

三、强化行业的自律监管和学术研究,发挥医师协会在医疗纠纷预防处理中的行业监督管理和依法维权作用;

四、崇尚医学人文。充分继承和发扬我省优秀传统主流文化—儒学文化,做有情怀、有温度的儒医。用人文知识的教育、传统文化的教育来熏陶一个医生的职业信仰。医务人员要“术”“道”并存。今后要大力加强医学人文建设,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促进行业自律。牢记协会“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12字方针,医师首先做到自律,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改善医疗服务,尊重和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纠纷管理工作水平,从而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五、强化管理。工作委员会要协助政府、协助协会制订行业标准、工作指南、制订相关行业政策,为协会发展建言献策,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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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孙洪军分别为当选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颁发证书。

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后,按照会议日程,召开了工作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暨《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地方立法论证会议,全常务委员和《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起草专家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由宋良贞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三级调研员战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与会专家纷纷为《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地方立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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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地方立法论证会议现场

10日上午,举办山东省首届法律与理论高峰论坛暨医疗纠纷防范处理培训班。山东省医师协会法律与伦理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和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的医务部门、法规部门等有关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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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现场

培训班开幕式由宋良贞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战涛副处长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他在讲话中对本次地方立法和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能将相关上位法如2018年10月1日生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中规定较为原则的部分进行细化落实、增加可操作性;二是完善条例的不足、遗漏以及与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衔接;三是将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需要立法调整的问题一并通过地方条例进行解决;四是强化行业的自律监管和学术研究,发挥医师协会在医疗纠纷预防处理中的行业监督管理和依法维权作用。最终形成医疗纠纷依法依规、行业自律、良性处置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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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涛副处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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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良贞秘书长主持开幕式

培训期间,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执业医师法修订工作小组成员邓利强教授,山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处二级调研员赵丰文处长,济南市医调委主任马继任教授,山东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政策法规处副主任刘永梅教授分别就“《民法典》及医疗纠纷预防”“司法鉴定与医疗风险防控”“实践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病历管理中的涉法涉诉问题”进行专题报告,内容丰富、切合实际,现场学习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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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利强主任作“《民法典》及医疗纠纷预防”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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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丰文处长作“司法鉴定与医疗风险防控”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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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继任主任作“实践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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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梅主任作“病历管理中的涉法涉诉问题”专题报告

当选主任委员陈晓阳教授致闭幕辞,他指出“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是医师协会的办会宗旨,法律与伦理是自律、维权的依据和武器,是弘扬医师职业精神、培养人文好医生的源泉和基石。山东省医师协会法律与伦理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山东省医师协会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又有了新的发展,势必增强协会的自律、维权职能,扎实推进医师队伍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他表示:“山东省医师协会法律与伦理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将始终牢记医师协会的办会宗旨,秉持新时代“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扎实推进医师队伍建设,倡导“有温度的医学”。同时,通过法律与伦理工作委员会把法律与伦理的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为临床实践服务,为患者的健康和尊严服务,为医学的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为了做好《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地方立法,会上印发了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立法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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