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06 阅读量:104
鲁医协字[2012]2号
各市医师协会(筹委会),各有关会员单位:
经山东省卫生厅同意,我会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山东省十佳医师"评选表彰活动。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地方医师协会和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协会组织网上公众投票和评审委员会评审,评选出第四届"山东省十佳医师"、"山东省十佳女医师"、"山东省十佳青年医师"各10名,"山东省优秀医师"29名。山东省卫生厅于2月28日印发了《关于对第四届"山东省十佳医师"获奖人员进行表彰的通报》(鲁卫人字〔2012〕5号)。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传达,并组织开展向获奖医师学习和宣传活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抄报:中国医师协会。
抄送: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山东省武警总队卫生处。
山东省医师协会总机:0531-82628023 0531-82628019
邮编:25000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义路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708室